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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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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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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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实正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291 |
国药准字Z220249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跌打损伤。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以药棉外敷或外搽患处,每日6次,7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后出现局部瘙痒或皮肤丘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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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红花、龙血竭、香附、两面针、樟脑、千斤拔、木香、白木香、乳香、没药、莪术、牛膝、骨碎补、金不换、黄柏、黄连、三叉苦木、鸭脚木皮、榕树须、土鳖虫。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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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至红棕色的液体;气特异。 |
本品为黄绿色至深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