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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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止咳祛痰颗粒

规格

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180m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635

国药准字Z62020869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桔梗、百部、苦杏仁、盐酸麻黄碱。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略有苦杏仁臭。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