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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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规格

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0.18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451

国药准字Z11020040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糖尿病患儿禁服。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麻黄、前胡、黄芩、炒紫苏子、石膏、苦杏仁(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蜂蜜、山梨酸。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运动员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