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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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八味石灰华丸

规格

100片/瓶

10丸*3板/盒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09

国药准字Z20083038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利尿消肿。用于多种浮肿病,咳嗽气喘,疲乏无力,腿肿胀,尿少,食欲不振,特别是用于热性水肿效果甚佳。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口服。一次4-5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石灰华、红花、丁香、荜茇、绿绒蒿、石榴子、肉桂、甘肃棘豆膏。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本品为灰黄色水丸;气微,味涩、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