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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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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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瓶装(1)250ml (2)500ml (3)750ml (4)50ml (5)125ml (6)1000ml (7)5000ml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23 |
国药准字Z37021478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阿俄阿湾喉,蒙加蒙舍俄,封勒普吼俄。 中医:润肺平喘,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吉祥草、罂粟壳、矮地茶、虎耳草、枇杷叶、桑白皮。辅料为:可溶性淀粉。 |
灵芝、人参、黄芪、白术、当归(炒)、白芍、肉桂、五味子、熟地黄、甘草等13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酸腐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