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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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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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0ml |
0.1g |
生产企业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398 |
国药准字H37020387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咳嗽。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禁忌 |
肺虚久咳者忌服。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枇杷叶、车前子、麻黄、百部、苦杏仁、桔梗、甘草、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气香,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促,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