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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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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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1.5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25 |
国药准字Z20050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燥湿,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气喘胸闷,咳嗽痰多。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苏子、瓜蒌仁、茯苓、鱼腥草、苦杏仁、半夏(制)、款冬花、桑白皮、前胡、紫菀、陈皮、甘草。辅料为炼蜜、药用炭。 |
麻黄(制)、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葶苈子、罂粟壳、莱菔子。 |
性状 |
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运动员慎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痛、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痛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