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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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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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0.2g(每1g相当于原药材1.5g) |
80ml |
生产企业 |
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726 |
国药准字H11022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燥湿,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气喘胸闷,咳嗽痰多。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七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能有短时口麻、全身疲乏、眩晕等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苏子、瓜蒌仁、茯苓、鱼腥草、苦杏仁、半夏(制)、款冬花、桑白皮、前胡、紫菀、陈皮、甘草。辅料为炼蜜、药用炭。 |
本品每瓶含苯丙哌林0.08g,辅料为蜂蜜、蔗糖、香精、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棕黄色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