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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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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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8.58g) |
每块重15g(相当于饮片1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572 |
国药准字Z220235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
防风、羌活、荆芥、白芷、桔梗、浙贝母、紫苏叶、陈皮、苦杏仁、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