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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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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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8.58g)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572 |
国药准字Z200276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伤风感冒,畏冷发热,咽喉肿痛,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2个月至一岁一次4毫升,二至五岁一次6毫升,六至八岁一次8毫升,九至十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
本品主要成分为板蓝根、大青叶、连翘、桑枝、荆芥、防风、紫苏叶。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柠檬酸、杏仁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本品适用于小儿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