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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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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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于总药材8.58g) |
每瓶装120ml;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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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70 |
国药准字Z360215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服。 |
成分 |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体;味甜而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