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儿童咳液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10ml*6支
生产企业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388

国药准字Z11021255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于咳嗽气喘,吐痰黄稠或咳痰不爽,咽干喉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1~3岁每次5毫升,4岁以上每次10毫升,每日4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滑石粉。

紫菀、百部、枇杷叶、前胡、甘草、苦杏仁、桔梗、麻黄、蓼大青叶,辅料为β-环糊精,蔗糖,甜菊糖,柠檬酸,薄荷油香精、防腐剂(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 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