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感冒丸

规格

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每丸重9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3214

国药准字Z20013249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止咳,宣肺平喘。用于感冒,头痛发热,鼻流清涕,咳嗽声重,气逆喘急。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滑石粉。

麻黄、黄芩、金银花、石膏、紫苏叶、苦杏仁、薄荷、前胡、桑叶、菊花、桔梗、甘草。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