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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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蛹虫草菌粉胶囊

规格

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0.18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

0.25g
生产企业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783

国药准字Z20030035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补肺益肾、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证属肺肾气虚、肾阳不足者。症见咳嗽气喘、咯痰、自汗、恶风、易感、身寒肢冷、腰酸肢软、乏力、头昏耳鸣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期患者忌用。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蛹虫草菌粉。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粉末;气微腥,味微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