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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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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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31g |
生产企业 |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汇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50 |
国药准字Z200804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清热解毒,活血凉血,消炎止痛。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腺炎,疮毒等症。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外用,取胶囊内容物用冷水调匀,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蒲公英、紫花地丁、黄芩、岗梅、赤芍、天花粉、玄参、当归、防风、柴胡、皂角刺、人工牛黄、白芷、胆南星、虎杖、夏枯草、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