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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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布洛芬片

规格

0.5g*12片

24片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929

国药准字H3402134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0.3~0.6g(一次1~2片),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2g(7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1-3岁,10-15公斤,每次0.5片;4-6岁,16-21公斤,每次1片;7-9岁,22-27公斤每次1.5片;10-12岁,28-32公斤,每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胃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1g,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粉。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装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形状发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