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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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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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x12片/盒 |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
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172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薄膜衣片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