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mg |
|
生产企业 |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32 |
国药准字H20045706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片,每日一次,一次2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 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 5~10mg/Kg,一日2~4次。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就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 咽喉痛热;(3)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其化学名称为:(±)-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分子式:C16H14F3N3O2S 分子量:369.37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褐色。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1 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 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 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 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 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 下列情况应慎用:(1) 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 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 器质性脑病;(4) 肝肾功能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