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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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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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粒装0.5g(相当于原药材0.73g)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241 |
国药准字Z450206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制酸止痛,理气化瘀,温中健脾。用于胃脘痛,胃酸过多;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15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孕妇及月经过多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檀香、木香(煨)、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炙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炒)。辅料为蔗糖 |
三七、延胡索、香附、吴茱萸、瓦楞子、枯矾、甘草、白芍、白及、川楝子、氧化镁、碳酸氢钠、颠茄流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灰色的粉末;气辛,味微咸、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6.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服用本品后,有时有口干渴现象,停药后可消失。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