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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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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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6g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241 |
国药准字Z350202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15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 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 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
成分 |
檀香、木香(煨)、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炙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炒)。辅料为蔗糖 |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 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 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 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 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 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