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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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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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粒重0.35g |
生产企业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241 |
国药准字Z20050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健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痛;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15g),一日3次。 |
口服。次4~6粒, 一日3次, 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檀香、木香(煨)、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炙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炒)。辅料为蔗糖 |
木香、救必应、高良姜、肉桂、陈皮、甘草流浸膏、碳酸氢钠、三硅酸镁。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至灰褐色粉末或颗粒;气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