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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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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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6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国药准字Z41021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炙)、三棱(醋炙)、莪术(醋炙)、猪牙皂。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 3.本药不宜久服,服药三日后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