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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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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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cm*7cm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国药准字Z20163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胃脘痛,腹痛腹胀,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肠鸣腹泻,小儿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揭去贴面隔衬,根据病情按穴位贴敷: 1胃疼恶心呕吐者,贴中脘、上脘、足三里、胃俞。 2腹痛腹泻可贴神阙、下脘、天枢、足三里。(3)食欲不振,脾虚胃弱者常贴足三里。成人每次选贴2~3个穴位,2~4小时换一次。儿童每次选贴1~2个穴位,每穴1/4~1/2张,每2小时换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皮肤病患者忌用。 |
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姜粉、樟脑、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乳黄色的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先将穴位处洗净,然后贴敷。3.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如贴敷后有皮肤发红、局部痒者停用。5.孕妇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