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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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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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克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55 |
国药准字Z2002633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清热,制酸,止痛。用于胃肠实热所致的胃痛胃胀,胃酸过多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甘草(灸)、白术(炒)、海螵蛸、白芍(炒)、党参、延胡索。辅料为糊精。 |
大黄、海螵蛸、浙贝母、颠茄浸膏、甘草浸膏、维生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 气清香,味微涩、略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