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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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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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32 |
国药准字Z2002570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健脾和胃,收敛止痛。用于脾虚气滞所致的胃脘痛,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妇禁用。 |
成分 |
甘草(灸)、白术(炒)、海螵蛸、白芍(炒)、党参、延胡索。辅料为糊精。 |
白及、海螵蛸、香附、黄芪、白芍、三七、鸡内金、鸡蛋壳(炒焦)、乳香、没药、百草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