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gx6袋/盒 |
15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62 |
国药准字Z3702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萎缩性胃炎,浅表胃炎及其他性胃炎,胃窦炎及伤食湿重引起的消化不良等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檀香、木香、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