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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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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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g |
0.3g*56粒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81 |
国药准字H10920076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烧灼感和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碳酸氢钠、碳酸镁、木香、砂仁(姜汁炒)、豆蔻、薄荷脑、肉桂、小茴香(炒)、甘草、熟面粉。 |
枸橼酸铋钾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咸。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