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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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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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6g |
0.25gx10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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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84 |
国药准字Z53020516 |
说明 | ||
适应症 |
和胃止痛。用于胃痛,胃酸偏多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术、苍术、神曲、泽泻、海螵蛸、草豆蔻、莱菔子、陈皮(制)、瓜蒌、槟榔、甘草、马兰草、绿衣枳实、麦芽、姜半夏、茯苓、黄柏、山姜子、黄芩、干姜、香附(制)、厚补、木香、紫河车。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片;气微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蓝白两色的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食物。3.不适用于剧烈胃痛、呕吐、黑便者。4.急症胃痛及溃疡病活动期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