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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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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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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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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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10 |
国药准字Z440232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疏肝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胃痛,胃酸过多,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一次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辅料为糊精和蔗糖。 |
川楝子(炒)、吴茱萸(盐水制)、延胡索(醋制)、沉香、黄连、海螵蛸(去硬壳)、浙贝母、苦杏仁、柿霜。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细颗粒或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经期女性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