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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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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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20粒(特格尔) |
0.4gx36片/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国药准字Z200806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温胃止痛。用于慢性胃炎,胃脘凉痛,饮食生冷,受寒痛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黄芪(炙)、党参、附子(制)、山药、白术(炒)、肉桂、山楂(炒)、陈皮、砂仁、肉苁蓉(制)、乌梅、补骨脂。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胃大出血时忌用。 2.孕妇忌用。 3.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