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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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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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20粒(特格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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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国药准字Z440213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慢性胃炎见上述证侯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
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本品为类白色或泛黄棕色片,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