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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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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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0.25g(相当于原生药的0.5g)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77 |
国药准字H620212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粘",清"协日",止痛。用于"协日"性头痛,目赤红肿,"亚玛"引起的偏、正头痛。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闹羊花,诃子,木香,红花,黑云香,甘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香,味苦,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孕妇忌服。3.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