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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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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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3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004 |
国药准字Z20049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止血镇痛,化淤消肿。用于计划生育术后,(安、取节育环,人工流产)出血,痛经,功能性子宫出血及跌打损伤,骨折,腰部扭伤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1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报告病例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3.皮肤:皮疹、瘙痒等。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萘普生。 |
独一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及粉末;味微苦、酸,腰部扭伤疼痛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