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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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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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mg*12片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311 |
国药准字H450212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