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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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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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81 |
国药准字Z2008018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温补心肾,活血化瘀。用于阳虚脉迟证,症见脉迟、脉结、心悸、胸闷、畏寒肢冷、腰膝酸软、气短乏力或头晕、舌质暗淡或有齿痕、或舌有瘀斑、瘀点。相当于轻、中度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0次)和轻度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不合并有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的心肾阳虚,寒凝血脉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服药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口干、胃部不适。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肝阳上亢,湿热内盛者禁用。 2.本品不宜用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中的慢-快综合征。 3.合并高血压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有严重心脏病者慎用。 6.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病情需安装起搏器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治疗。 |
成分 |
人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 豆(炒)、莲子、薏苡仁(炒)、砂仁、桔梗、甘草。 |
红参、淫羊藿、补骨脂(盐炙)、枸杞子、麻黄、细辛、丹参、水蛭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灰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微,味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慎用。 2.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服药期间注意心率、血压的变化,如发现心率改善不明显,应加用其他治疗措施,如血压过低或过高者。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4.忌过食生冷。 5.治疗期间如发现病情加重者,应坚持中西医综合救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