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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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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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8袋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81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本品用于滋阴清肺,止咳平喘。本品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人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 豆(炒)、莲子、薏苡仁(炒)、砂仁、桔梗、甘草。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灰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甜。 |
本品为圆形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