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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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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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76 |
国药准字Z2004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健脾、益气。本品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本品具有活血健骨,化瘀止痛功能,用于股头缺血性坏死,症状髋部活动受限,疼痛,跛行,肌肉萎缩,腰膝酸软,乏力倦怠,舌质偏红或有淤斑,脉弦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 2.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瘙痒。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参、茯苓、麸炒白术、山药、炒白扁豆、莲子、麸炒、薏苡仁、甘草、桔梗、砂仁。 |
木豆叶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水丸;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 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 2.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 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 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严重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小儿遵医嘱用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