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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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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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2g(相当于原药材1.02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653 |
国药准字Z20044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肾,添精补血,强身健脾。用于身体虚弱,头晕耳鸣,心悸失眠,阴虚盗汗,月经不调。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人参、鹿茸、三七(蒸)、炙黄芪、当归、龟甲胶、鹿角胶、熟地黄、肉桂、白术等味。 |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味甜、略麻涩。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