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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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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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560 |
国药准字Z20043647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苗医:中医:宁心安神,补血止痛。用于心肝血虚所引起的头痛,失眠,心悸,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12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扁豆(炒)、莲子(炒)、薏苡仁(炒)。 |
蓝布正、山栀茶、川芎、百合、侧柏叶、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黄棕色;气香,味微甜。 |
本品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严重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