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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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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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10袋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仁泽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小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611 |
国药准字Z4402198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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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扁豆、白术、茯苓、甘草、桔梗、莲子、人参、砂仁、山药、薏苡仁。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灰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