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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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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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10袋 |
大蜜丸每丸重9g;小蜜丸每10丸重1.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仁泽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611 |
国药准字Z6202055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补肺益气,止咳平喘。用于肺气不足,气短喘咳,咳声低弱,干咳痰粘,咽干舌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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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咳嗽者忌服。 |
成分 |
白扁豆、白术、茯苓、甘草、桔梗、莲子、人参、砂仁、山药、薏苡仁。 |
熟地黄、党参、炙黄芪、桑白皮(蜜炙)、紫菀、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灰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微苦酸。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气虚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质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