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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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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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g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44 |
国药准字Z34020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成分 |
人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 豆(炒)、莲子、薏苡仁(炒)、砂仁、桔梗、甘草。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灰黄色的粉末;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甘而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