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ml/瓶,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白喉疫苗效价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 |
|
生产企业 |
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50010 |
国药准字H320256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本品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不推荐常规使用,建议若其他抗感染药无效或不能耐受时选用。 |
用法用量 |
1. 臀部外上方1/4处或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经消毒后肌内注射。2. 免疫程序与剂量。基础免疫自3月龄开始,至12月龄完成3针免疫,每次0.5ml,每针间隔4~6周。加强免疫通常在基础免疫后18~24月龄内进行,注射剂量为0.5ml。 |
大蒜素胶囊: 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0mg,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60-120mg,儿童酌减。用500-1000ml的5%-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
副作用 |
注射本品一般无反应,有的接种部位有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低热,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
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有刺痛感觉,在使用数次后或增加稀释倍数即可消失。如出现全身灼热感、出汗等现象,可减慢滴注速度。使用本品后有蒜臭味。 |
禁忌 |
1. 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抽风史者禁用。2. 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由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和3种纯化的百日咳抗原[百日咳类毒素(PT)、丝状血凝素(FHA)及69 KD外膜蛋白(百日咳杆菌粘附素)]按一定比例混合,经氢氧化铝吸附而成。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是由白喉毒素和破伤风毒素经脱毒及纯化制成。无细胞百日咳疫苗组份(PT、FHA和百日咳杆菌粘附素)制备于百日咳鲍特氏杆菌期培养物,经萃取、纯化和甲醛处理。PT被不可逆转地脱毒。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成分吸附于氢氧化铝。成品疫苗用生理盐水配制,并用2-苯氧乙醇做为防腐剂。该疫苗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大蒜素。 |
性状 |
为乳白色悬液,放置后佐剂下沉,摇动后即成均匀悬液,含防腐剂硫柳汞。 |
(1)大蒜素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2)大蒜素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具有蒜臭。(3)大蒜素肠溶胶囊: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有刺激性气味。(4)大蒜素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具蒜臭。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有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2. 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 3. 应备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4. 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不宜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