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含醋酸亮丙瑞林3.75mg |
2mgx100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09 |
国药准字H11020895 |
说明 | ||
适应症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1.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2.可用于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还可用于晚期乳腺癌﹑子宫内膜癌。 |
用法用量 |
1、子宫内膜异位症: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2、子宫肌瘤: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1.88mg 。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注射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本品注射前,应用本品包装内附加的2ml溶媒将瓶内药物充分混悬,注意混悬时勿起泡沫。 |
1.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 2.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 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
副作用 |
1.临床上重要的不良反应 1)可能出现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片异常等的间质性肺炎症状(<0.1%),此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治疗等。 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后要密切观察。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3)由于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值升高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出现几率未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处置。 |
醋酸甲羟孕酮与其他孕激素一样具有以下副作用:乳房胀痛﹑溢乳﹑阴道出血﹑月经改变﹑闭经﹑水肿﹑体重改变﹑宫颈糜烂程度或宫颈分泌物的改变﹑黄疸﹑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精神抑郁。 |
禁忌 |
1.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H-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 2.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3.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 |
对醋酸甲羟孕酮过敏者禁用;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不全﹑流产﹑骨转移肿瘤患者中可能出现的高钙血症,原因不明的子宫出血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亮丙瑞林,其化学名为5-氧代-L-脯氨酰基-L-组氨酰基-L-色氨酰基-L-丝氨酰基-L-酪氨酰基-D-亮氨酰基-L-亮氨酰基-L-精氨酰基-N-乙基-L-脯酰胺醋酸盐。辅料成份: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75:25)、精制明胶、D-甘露醇,本品附加使用的注射用溶媒的主要成分:D-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吐温80和注射用水 |
醋酸甲羟孕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溶媒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 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手术患者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 2.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对用于所有适应症的共同注意事项: 因为本品是作用持续4周的缓释制剂,若给药间隔超过4周,由于药物对垂体-性腺系统的刺激作用可导致血清性激素水平再度升高,引起临床症状的一过性加重。因此,必须遵守每4周1次的给药方法。 |
1.动物试验表明醋酸甲羟孕酮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活性,在人体上也发现有同样作用。长期用高剂量治疗的病人应仔细观察通常与肾上腺治疗有关的症状,如高血压、哮喘、癫痫症、偏头痛,或其他可能因体液潴留而导致恶化的情况;卟啉症和有精神抑郁史患者,治疗时应小心。 2.必须注意到小猎犬长期给予醋酸甲羟孕酮,可导致出现乳房结节,并且偶尔为恶性。此项结果对人体尚无定论。 3.醋酸甲羟孕酮会升高血浆中钙的水平,在治疗乳腺癌时有个别高钙血症的报道。 4.本药应放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警告: 5.醋酸甲羟孕酮片应在癌症化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 6.由于醋酸甲羟孕酮有增强血凝结的能力,若出现血栓栓塞性疾病、偏头疼、突发性部分或者完全失明、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视网膜血管损害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7.若出现阴道出血,应进行仔细检查以明确诊断。如需要做组织学检查,应告知实验室人员该患者正接受孕激素类药物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