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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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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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1g:50mg (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740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I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甲磺司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而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 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 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 11、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克拉霉素、头抱泊肟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盐酸氨茶碱水合物、琥乙红霉素醋酸夷迪霉素阿奇霉索水合物。 (2)混合后变成块状的药物:盐酸溴己新、替培定、盐酸头孢卡品酯、头孢克肟、盐酸克仑特罗。 (3)混合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物:普仑司特水合物、吡嘧司特钾、盐酸妥布特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