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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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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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202 |
国药准字Z20050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气,养血,益精。用于虚损消瘦,劳热骨蒸,咳嗽,盗汗,神经衰弱,病后体虚。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三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牛、猪胎盘。辅料为淀粉、蔗糖。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味腥。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 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