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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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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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重10克 | |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202 |
国药准字Z360206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气,养血,益精。用于虚损消瘦,劳热骨蒸,咳嗽,盗汗,神经衰弱,病后体虚。 |
健胃消食,去积驱虫。用于小儿疳积,消瘦烦燥,食欲不振,夜睡不宁,腹胀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三次,饭后服用。 |
清晨和临睡前用开水冲服,2~4岁一次1/2包。5岁以上1~1.5包,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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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牛、猪胎盘。辅料为淀粉、蔗糖。 |
葫芦茶、槟榔、独脚金、苦楝皮。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味腥。 |
本品为深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儿如呕吐腹胀较重,或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到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