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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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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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28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填精。用于身体虚弱,先天不足,气虚血亏,自汗、盗汗,产后体虚。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成分 |
胎盘、胎盘粉、胎盘组织粉。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淡棕色至深棕色颗粒状粉未;有特别异臭。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