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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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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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0.1g*12s*2板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222 |
国药准字H370207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气肿引起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1g~.2g(1-2片),一日2次,早,晚用1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每日量不超过.9g(9片),分2次服用。 |
副作用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主要成份: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 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 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的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