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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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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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
12包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054 |
国药准字H460205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40毫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辅料为:柠檬黄、甜菊素、甜橙油香精、羧甲基纤维素钠、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